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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9 11:26 发布单位: 逊克县实验小学 浏览量: 19297 【公开】

紧急重要通知: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十百千培养工程名师的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研读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老师要将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准备齐全,11月12日(下周一)早8.00整送至校长室,学校评审合格的11.00前上报教体局,过期不侯!

黑龙江省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省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黑龙江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兴国必先强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通过分层培养、分类施策,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名优教师梯队,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5年培养,在全省中小学一线在职教师中培养千名龙江骨干教师、百名龙江卓越教师和十名龙江教育家型教师。通过实施“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使培养对象具备名优教师的基本素质,形成鲜明独特的教育思想、教学风格、教育主张、教育智慧,名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引领龙江教育快速高质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向,师德为先。坚持教师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位。注重师德为先,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入选质量。

(二)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层次教育人才特点,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教育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名师培养机制。

(三)注重过程,动态发展。中小学名师培养坚持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并重,注重过程管理、突出作用发挥、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和完善激励与制约机制,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动态调整管理体制,确保培养质量。

四、范围条件

(一)遴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一线任课教师。

(二)培养对象条件

 ■.龙江骨干教师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副高职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级。始终坚持教学一线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者优先。

(3)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在学科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承担(指导)市级及以上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和讲座等)并获指导教师奖。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成效;在市级及以上教育类学术期刊上以第1作者发表过本学科论文。

(5)能发挥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成立工作室,并组织工作室团队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在校本研修中,是教学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定期完成校本研修任务。

(6)同等情况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四有”好老师、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龙江卓越教师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信念,成为师德楷模。

(2)副高职以上职称。始终坚持教学一线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承担(指导)省级及以上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和讲座等)并获指导教师奖。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过市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区域示范作用突出;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学术期刊上以第1作者发表过本学科论文。

 (5)示范、辐射作用发挥效果好。领衔主持工作室,并组织工作室团队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研修效果好;在校本研修中,担任教学团队负责人,定期完成校本研修任务;工作室跨区域吸纳学科教师;策划并主持学校校本研修活动并承担市级以上的专题讲座。

(6)荣获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四有”好老师、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龙江教育家型教师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执着的教育信念与教育家情怀,成为道德模范。

(2)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或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贴、或获得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者,始终坚持教学一线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科领导力卓著。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省内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多次承担(指导)省级或国家级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和讲座等)。

(4)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学术期刊上多次发表过本学科论文。

(5)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出色。领衔主持工作室,吸纳省内学科教师并组织工作室团队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研修效果好;工作室策划并主持学校校本研修活动并承担省级以上的专题讲座。

(6)荣获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或省“四有”好老师、师德先进个人或其他荣誉称号。

五、申报推荐

(一)基层学校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学校提出自荐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填写《黑龙江省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学员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基层学校推荐意见,对拟推荐人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审核同意后上报。

(三)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十百千”名师培养对象遴选条件,按省里分配名额,认真审查各县(市、区)推荐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将专门成立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的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及教育家型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审核结果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龙江骨干教师、龙江卓越教师和龙江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对象,并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确定的培养内容和培养方式进行重点培养。

六、内容方式

龙江骨干教师、龙江卓越教师和龙江教育家型教师实行分层培养。培养主题分别围绕“教育理论素养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再提升”“名师教育教学风格的凝练与示范引领”“全球视野的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开展研修活动。

(一)龙江骨干教师培养内容围绕教育理论提升、校本研修团队建设、教育实践创新三个领域;采取经典书目阅读、集中研修、教学观摩、课题研究、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等多元化培养方式,拓展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龙江卓越教师培养内容围绕教育信仰培育、教学风格凝练、教育实践创新、教育智慧生成四个模块;采取省内外研学、跟岗培训、教育家结对子培育等培养方式提升专业底蕴,开拓教育视野,进一步锻造教学风格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龙江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内容围绕提升主动发展的内驱力、系统思维能力、教育实践创新能力、辐射带动能力等四个能力;采取深度理论研修、名校访学、海外研修、参加高端论坛等培养方式进行个性化培养,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形成龙江特色,对全省教师起示范引领作用。

七、考核评价

(一)对中小学教师“十百千”名师工程培养对象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分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种方式。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十百千”名师工程培养对象当年的履职情况,由所在学校结合本校年度考核进行,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周期考核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学院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名师培养工程对象在培养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培养任务,取消认定资格。培养期内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目标方可获得结业证书,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三)名师培养工程的整个过程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个人信息化培养档案,全程记录跟踪。

八、职责待遇

(一)龙江骨干教师

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教学一线工作,做教书育人的模范;确立终身学习思想,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创新,担当我省教学改革创新的生力军;发挥龙江骨干教师示范和教学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校本研修和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和对外交流活动,承担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辅导等任务,撰写研究报告或教学论文,积极参加送教下乡或支援农村薄弱地区教育活动,积极参与龙江卓越教师或龙江教育家型教师工作室建设。

政策待遇。授予龙江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所在学校(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学术交流环境和条件,对其教育教学研究给予大力支持,为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其承担的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可适当计算工作量。在职称评定及模范评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龙江卓越教师

工作职责。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做本学科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领军人才,做教书育人的楷模;发挥龙江卓越教师示范和教学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市、省级本学科教育教学学术研讨活动,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撰写、发表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论文;在培养期内以学科工作坊为平台,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任务,指导他们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政策待遇。授予龙江卓越教师荣誉称号;所在学校(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条件,为其发挥“领军”“楷模”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其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教师工作坊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其承担的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可适当计算工作量。在职称评定及模范评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龙江教育家型教师

工作职责。完成龙江卓越教师工作职责,主动跟踪国内外教育前沿发展动态,成为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领头雁,做省教书育人教育专家;发挥龙江教育家型教师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主动参与省、国家、乃至国际教育教学学术研讨活动,主持或参与省内、国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撰写、发表在国内、甚至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论文;根据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培养计划和方案,指导龙江骨干教师及龙江卓越教师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政策待遇。授予龙江教育家型教师荣誉称号。所在学校(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良好的工作、教研和学术交流条件,为其发挥“领头雁”“教育专家”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其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名师工作坊给予经费支持,其承担的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可适当计算工作量。在职称评定及模范评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培养工程的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培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委托省教育学院负责名师培养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各市、县(区)要将省级名师培养人选纳入本地人才支持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为培养人选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创造条件。培养人选所在学校应支持培养人选参加各种学习研修和示范帮扶活动,并在工作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健全培养机制。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依托全国知名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形成联合培养共同体,实施联合培养。培训牵头单位由省教育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承担过省级培训任务的院校中遴选承担培养任务,培养基地要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培养基地定期进行检查。

(三)加强经费保障。省教育厅设立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的访学研修、集中培训和工作室建设等,保障“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的投入和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地市应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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